印尼新闻
商家拒收现金或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5年12月27日 13:21
12月27日,印尼国会众议院预算委员会(Banggar DPR RI)指出,任何商家若拒绝消费者使用印尼盾现金支付,可能面临最高1年监禁及最高2亿印尼盾罚款的刑事处罚。国会预算委员会主席赛义德(Said Abdullah)强调,根据《2011年第7号货币法》,印尼盾是全国通用的合法货币,任何一方均不得在国内拒绝使用。上述表态是针对一段在社交媒体上走红的视频作出的,该视频显示,一名消费者被一家面包店拒绝现金付款并被要求使用QRIS支付。赛义德表示,印尼政府和国会有必要加强公众教育,避免随意拒收现金引发的法律后果,并呼吁印尼央行共同向社会重申印尼盾作为国家货币和合法支付工具的地位。他指出,在相关规定尚未修订的情况下,印尼境内任何人都必须接受现金,数字支付的发展不应成为商家拒绝现金支付的理由。赛义德还以新加坡为例指出,在数字支付高度发达的国家,仍保留现金支付选项,并强调在印尼部分地区网络条件有限、金融素养仍偏低的背景下,商家更应继续提供现金支付选择,同时敦促央行对拒收国家货币的行为依法采取措施。
注:本翻译忠实原文含义,不代表本机构观点。
上一条:印尼陆军成功建成亚齐韦帕塞大桥 下一条:印尼与法国加强民用航空技术合作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