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新闻
印尼宪法法院决定取消总统候选人门槛
1月2日,印尼宪法法院(MK)决定取消2017年第7号选举法第222条中关于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提名最低百分比门槛(总统候选人门槛)的规定,因其与印尼1945年宪法相悖。法院认为,将上届国会议员选举结果作为确定政党或政党联盟提名权的依据不符合公平原则,且限制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宪法法院副首席法官萨尔迪(Saldi Isra)表示,政党或政党联盟参加选举是宪法赋予的权利,规定候选人提名门槛对于减少参选政党数量并无明显效果。此外,总统候选人门槛比例的制定缺乏合理依据。宪法法院指出,印尼政治运动的走势往往导致最终只有两对候选人参与竞选,这种局面易引发社会两极分化,从而影响印尼人民团结。综合上述因素,宪法法院决定取消总统候选人门槛。
编者注:“总统候选人门槛”指2017年第7号选举法第222条规定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需由获得至少20%国会(DPR)议席或在上一届国会选举中获得全国有效选票总数至少25%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提名。印尼1945年宪法第6A条第2款规定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由参加大选的政党或政党联盟在选举前提名,强调提名权归属参选政党或其联盟。
https://m.antaranews.com/berita/4560634/mk-hapus-pasal-presidential-threshold-pada-uu-pemilu?utm_source=antaranews&utm_medium=mobile&utm_campaign=latest_category
注:本翻译忠实原文含义,不代表本机构观点。
上一条:印尼为奢侈品增值税新政策设过渡期 下一条:印尼总统下令停止进口大米、盐、糖和玉米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