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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研究与创新署:合作社有望通过证券交易所获取资金
国家研究与创新署(BRIN)合作社首席专家研究员约翰尼·沃克·希图莫朗(Johnny Walker Situmorang)表示,合作社有望通过证券交易所筹集公众资金。7月12日,他在雅加达的致辞中提到,合作社可以通过二级合作社参与证券市场。在部分发达国家,已经有合作社拥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的先例。约翰尼表示,1992年第25号合作社法规定了初级合作社通过二级合作社建立独立金融系统的权利。他进一步说明,通过参加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玛雅种植咖啡的农民摆脱了原本的落后状态,印度尼西亚(以下简称印尼)的合作社应当通过进入股票交易所和商品交易所的方式来帮助本国农民摆脱贫困。印尼的法律为合作社提供了扩展业务的机会。然而,人力资源、管理和资本的限制成为了扩展业务的阻碍,导致印尼的合作社往往只能提供储蓄、贷款等服务。约翰尼表示,在印尼,合作社尚未做到共同发展,目前的合作社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因此,需要将初级合作社与二级合作社整合,以巩固合作社的金融体系。
【编者注:二级合作社是由数个初级合作社组合而成,拥有较广工作领域范围的合作社。这种类型的合作社可以进入各种业务领域,而不会受到垄断规则(如公司规章)的约束。】
https://m.antaranews.com/berita/3630783/brin-sebut-koperasi-punya-kesempatan-menghimpun-modal-melalui-bursa
注:本翻译忠实原文含义,不代表本机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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